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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4年03月11日  来源:

为切实加强对我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干部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查纠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我委今天成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中心是在我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委纪委、监察室领导下,负责对委机关效能建设实施监察和受理我委效能问题投诉的专门工作机构。

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委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组织调查、处理委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办理上级转办、督办的委机关效能问题投诉,接受上级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的工作指导。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办和投诉中心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机关效能办和投诉中心的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投诉中心的权限作了规定。一是要求被监察投诉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察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就被监察投诉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要求与被监察投诉单位和个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配合监察投诉调查;二是依法责令被监察投诉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三是依法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纠正违反法律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四是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组织、人事处理的建议;对构成违纪的人员,移送委纪委、监察室处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强化效能监督,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不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准对投诉者采取冷漠、推诿的态度;不准在受理投诉和检查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擅自处理投诉问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宴请。

投诉中心设在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7052727,87058101,网上投诉信箱地址:96178@zjjm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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