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省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共67项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4]102号),加强项目管理,扎实推进各项目的实施,促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
附件:2005年浙江省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