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情况交流
2007年第41期
承办:浙江省经贸委资源处 (总第67期)
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浙江省节能协会 2007年11月3日
【国内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22项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年内出台
国家电网多项措施推进节能减排
【省级动态】
我省投入63.7亿元 完成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
【市县集锦】
宁波市节能办赴外地学习节能降耗工作经验
《绍兴新闻联播》着力宣传营造“节能减排”的舆论强势
温州市塑编行业坚持节能技术改造增郊益
嘉善县拆除最后一座水泥机立窑
丽水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初显成效
本刊2007年1-10月各市稿件录用情况
【国内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节约能源法。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7号主席令于以公布。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由原法的六章五十条增加为七章八十七条,将于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6条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9条鼓励新闻媒体发挥更大的作用。就是要强化新闻和社会的监督,主要从四个方面:人大的监督、上级的监督、落实法律责任(惩罚措施)、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作用。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15条明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49条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等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并且在定额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修改后节能法的第72条规定了相应的措施,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修改后节能法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在“交通运输节能”一节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编者摘录)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温家宝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十七大基本精神,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大胆改革创新,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目前,新上项目增长较快,必须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开工项目。密切监测贷款投放进度和投向,引导商业银行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对资本金不到位的新开工项目暂缓发放贷款。继续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
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发布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出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环保监控和执法力度。
(编者摘录)
22项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年内出台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晓康18日在第五届中国标准化论坛上说,根据钢铁、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需要,我国正在制订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这些标准年内就能发布实施。
孙晓康说,这些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计划从新建项目的准入值、限额值、先进值三个层次对高耗能企业提出要求。
具体而言,新建项目的准入值就是国家标准新建项目时要求必须达到的能耗控制值,否则不会批准建设;新建项目的限额值按行业现行能耗水平倒计算的20%~30%作为淘汰率确定,在统计年度内对企业提出能耗水平控制要求;新建项目的先进值以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行业的最高水平确定,是全行业能耗控制的目标。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国家电网多项措施推进节能减排
国家电网公司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公司线损率比2005年降低0.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30.39%,减少17.86万吨的节能减排目标,并采取强化管理、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等多项措施推进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研究和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分工,抓实抓好。在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的全过程树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理念,将节能减排融入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工作中。按照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将相关工作纳入公司年度负责人业绩考核,严格考核,确保节能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大力实施“一特三大”战略,加快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的坚强国家电网建设,推进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基地的开发和外送,提高电力工业的整体效率。(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自然输送功率是500千伏线路的4~5倍;使用相同铝材时,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的线路损耗仅为500千伏线路的四分之一)。
加快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应用特高压输电、同塔多回线路、串联补偿、大容量变压器等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的新突破。大力推广通用设计,构建完整的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适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引导推广占地少、污染轻、能耗低、可靠性高的技术设备,以提高电网工程建设质量,降低电网工程建设成本。
加强技术改造,强化节能减排指标管理。截至2007年9月底,公司系统改造高耗能变压器437万千伏安,投资近8亿元,年节省电量约1亿千瓦时,累计提高现有电网输送能力1.1亿千瓦。按照国家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公司所属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脱硫工艺,优先安排地方政府已列入脱硫整改及“两控区”内的机组、燃煤硫分较高的机组进行脱硫改造。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指标管理体系,积极完善关口电量自动采集系统等信息化先进技术手段,强化节能减排指标分析工作。
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对不同能耗、排污的发电机组安排差别电量计划。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高效、清洁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
加强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广需求侧管理技术和产品,包括绿色照明技术、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热泵技术、余热回收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等,培养用户科学的用电方式。
(据国家电监会网站信息摘录)
【省级动态】
我省投入63.7亿元 完成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
2003年,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浙江省电力公司开始实施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共涉及全省11个地市,64个县(市、区)。经过3年多的努力,浙江省已出色完成了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最近,该项目已通过省级整体验收。
经过3年多的努力,到2006年底,浙江省电力公司在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中实际完成投资63.7亿元,共建设和改造110千伏变电所98座,变电容量245.95万千伏安,线路484.10千米;35千伏变电所128座,变电容量162.96万千伏安,线路876.69千米;10千伏线路1万多千米;配变台区7000多个,容量200余万千伏安,低压线路近9000千米,更换电表38万余只。
随着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线竣工投产,县城配电网网络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全省县城电网的电源点布置得到优化。经建设和改造,县城电网的供电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县城电网供电能力年均增长23%,供电可靠率达到99.7%,电压合格率达到96.1%,综合线损率从2003年的6.09%,下降到2006年的5.57%,仅此一项,全省县城区域每年减少电能损耗价值近2亿元。
(信息来源: 省经贸委网站)
【市县集锦】
宁波市节能办赴外地学习节能降耗工作经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习和借鉴外地节能降耗工作经验及有效做法,由宁波市节能办副主任、市经委常务副主任杨甘霖带领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贸易局及部分县(市)经发局领导,赴济南市、河南省学习节能降耗工作,分别与济南市经委、河南省发改委进行座谈学习。济南市、河南省在节能降耗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呈现很多亮点。济南市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专门成立市政府节能办公室,明确为常设机构,编制15人,在组织机构上保障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力开展;河南省淘汰小火电机组等落后产能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整治粘土砖瓦窑工作,领导决心大、措施力度大,仅仅2年时间就关停6167座粘土砖瓦窑。同时,市节能办一行还考察了济南机床二厂、山东水泥集团等节能先进单位。
(宁波市经委资源与能源处)
《绍兴新闻联播》着力宣传营造“节能减排”
的舆论强势
一、及时策划,专栏造势
《绍兴新闻联播》独家推出系列报道“节能减排,科学发展”,陆续播出《节能减排,必须迈过的一道坎》、《节能减排释放示范效应》、《节能减排,消化成本压力》等报道,为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心选题,典型引路
《绍兴新闻联播》在“节能减排”宣传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重视选题,在大量的素材中选取“节能减排”优秀企业作为宣传典型。
“节能减排”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陆续在节目中播出,在社会上树立了“节能减排”的好榜样,给其它企业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深入采访,强化监督
“节能减排”的反面就是耗能偷排,铺张浪费。《绍兴新闻联播》还报道绍兴市部分污水偷排违法行为;分批曝光了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这些一正一反、一褒一贬的典型报道,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绍兴市经贸委 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温州市塑编行业坚持节能技术改造增效益
温州市塑料制品企业有l0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28家,工业生产总值达400多亿元,总产量300多万吨。2002年被轻工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塑编之都”和“中国塑料薄膜生产基地”荣誉称号。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节能降耗工作号召,在市经贸委大力支持下,市塑料工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取得显著的节能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一、在PVC压延薄膜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行星挤出机代替传统工艺的密炼机和双辊炼塑机。2005年在浙江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应用中获得成功后,在瑞安召开现场会,促进塑料薄膜行业内推广应用,现已有十多家规模以上企业使用。每台每年可以节电70.41万千瓦时,节省润滑油10吨,同时改善生产环境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全行业年节电700多万千瓦时。
二、在塑编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节能型圆织机和改造挤出机。2005年以来,苍南南塑集团、浙江华庆集团有限公司、华塑集团等塑编龙头企业将原有设备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更新,取得较好效果。改造后节电25%,车间噪音也明显下降。
两年来,通过重点塑编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逐渐得到广大企业的认可和应用,促使全市塑料制品行业节能技改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能耗明显下降。据统计局统计,2005年温州规模企业塑料制品103.92吨,完成增加值44.13亿元,用电量140066万千瓦时,平均每吨塑料制品用电l347.87千瓦时,万元增加值电耗3161千瓦时。2006年温州规模企业塑料制品117.19吨,完成增加值48.62亿元,用电量l47225万千瓦时,平均每吨塑料制品用电1256.33千瓦时,比上年下降6.79%,万元增加值电耗3028千瓦时,同比下降4.20%。2007年上半年规模企业塑料制品74.95吨,用电量740l 8万千瓦时,平均每吨塑料制品用电987.57千瓦时,与2006年比较下降21.39%。
(温州市节能协会)
嘉善县拆除最后一座水泥机立窑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精神,嘉善县从2005年开始水泥机立窑淘汰工作,当年拆除8座,2006年拆除1座,嘉善锦峰水泥有限公司是我县最后拆除的一座水泥机立窑。
近年来我县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目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多管齐下进行科学调整,使得水泥行业优化升级,并将其转变成绿色环保产业,其中振大水泥、桐星水泥已经通过清洁生产,尤其是振大水泥已经通过绿色企业验收。我县水泥行业在做好清洁生产的同时还注重对各种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已经通过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有振大水泥等五家企业。我县水泥企业经过几年来结构调整,已经开始从高能耗、高排放,转变为吃渣利废的绿色环保企业。
(嘉善县经贸局综合经济科 龚永法)
丽水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初显成效
2007年1-9月,丽水市22家省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4.82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从去年同期的0.3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28吨标准煤/万元。
22家企业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6.4%,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3.8%,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38.0%,比去年同期下降4.2个百分点。其中有7家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出现下降。
( 丽水市统计局 叶胜婉 )
本刊2007年1-10月各市稿件录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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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07年(1~30期) |
2007年(31~40期)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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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
13 |
6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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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
15 |
4 |
19 |
|
温州市 |
9 |
3 |
12 |
|
嘉兴市 |
12 |
4 |
16 |
|
湖州市 |
14 |
6 |
20 |
|
绍兴市 |
12 |
6 |
18 |
|
金华市 |
7 |
6 |
13 |
|
衢州市 |
5 |
2 |
7 |
|
舟山市 |
1 |
5 |
6 |
|
台州市 |
9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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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
5 |
0 |
5 |
报: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环资委,省政府办公厅
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冯顺桥秘书长,孙志丹副秘书长
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经贸委(局),能源监测中心,重点用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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