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纪委、经贸委(经委、贸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5〕48号)和省纪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浙经贸监察〔2006〕100号)精神,推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廉政文化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省非公有制企业。
二、入选格言警句的要求
(一)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积极健康、团结向上、鞭笞腐败等弘扬正气的语句为主要内容,结合企业、岗位特点,倡导新风正气。
(二)语言凝练、创意新颖、寓意深刻、时代感强。
(三)每句格言警句的字数在50字以内。
(四)格言警句原则上应为企业人员原创。
三、活动组织要求
各市纪委、经贸委(经委、贸易局)要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做好征集、初选、上报工作。各市参与活动的企业不少于10家,报送总数不少于150条。
四、报送及录用办法
征集到的格言警句请注明企业、创作者及其工作岗位,于9月3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Daiyf@zjjmw.gov.cn,或者邮寄到浙江省经贸委监察室,地址:杭州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格言警句进行筛选,选取其中优秀作品编印成册,下发各市及企业。
浙江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协调小组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