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纪委、经贸委(经委):
按照《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浙经贸监察〔2006〕100号)和《关于评审省级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浙非公企廉文〔2006〕1号)精神,在各市纪委和经贸委(经委)联合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考察,认真评议审定,确定了24家企业为我省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杭州市:万向集团公司、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日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集团
宁波市:宁波灵桥楼宇企业联谊会、宁波水表有限公司
绍兴市: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海亮集团
温州市: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泰昌集团有限公司、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湖州市:丝绸之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兴市新成达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市新阳服饰有限公司
衢州市:浙江开关有限公司、圣效公司
金华市:中国三鼎控股集团、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台州市: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八环轴承有限公司
舟山市:舟山合源酒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凯恩集团
希望以上企业继续保持廉政文化建设先行一步的优势,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互相促进、不断进步的方法和模式,为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创佳绩。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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